光學顯微鏡作為利用可見光進行成像的精密儀器,對樣品的要求需圍繞其成像原理和觀察需求展開,具體涵蓋以下方面:
一、光學特性適配性
透明度與透光性
樣品需允許可見光穿透,或通過特殊處理(如切片、減薄)實現透光。例如:
生物組織需切成薄片(通常5-20微米),避免光線被完全吸收或散射;
金屬等不透明材料需通過拋光至鏡面狀態,利用反射光模式觀察表面形貌,或通過電解拋光等手段制備透光薄片。

顏色與對比度
樣品顏色需與背景形成差異,或通過染色增強對比度。例如:
細胞觀察中常用蘇木精-伊紅染色區分細胞核與細胞質;
透明材料(如塑料)可通過添加熒光染料或干涉膜提高可見性。
折射率匹配
樣品與周圍介質(如浸油、水)的折射率需接近,以減少光線折射導致的圖像失真。例如:
高倍物鏡觀察時需使用浸油(折射率≈1.5)填充樣品與鏡頭間隙;
活體細胞觀察常采用水浸物鏡以匹配細胞培養液的折射率。
二、尺寸與形狀規范
厚度限制
透射光觀察的樣品厚度需小于物鏡的工作距離(通常0.1-10毫米),避免光線無法穿透。例如:
植物葉片需剝離上表皮或使用雙面刀片切取薄層;
礦物顆粒需研磨至粉末狀并分散在載玻片上。
平面度要求
樣品表面需平整,避免因凹凸不平導致局部離焦。例如:
金屬試樣需通過機械拋光消除劃痕;
半導體晶圓需化學機械拋光(CMP)達到原子級平整度。
邊緣處理
樣品邊緣需光滑,避免銳利邊角劃傷載玻片或物鏡。例如:
玻璃碎片需用磨輪倒角;
生物組織切片需用封片劑包裹邊緣防止卷曲。
三、表面狀態與清潔度
污染控制
樣品表面需無指紋、油污、灰塵等污染物,避免光線散射或吸收。例如:
金屬樣品需用丙酮超聲清洗;
光學元件需在超凈間內用無塵布擦拭。
氧化層處理
金屬樣品表面氧化層需通過酸洗、電解拋光等方法去除,或保留作為觀察對象。例如:
鋁合金需用硝酸溶液去除自然氧化膜;
鋼鐵熱處理組織觀察需保留淬火形成的馬氏體層。
生物活性保持
活體樣品需維持生理環境,避免脫水或變質。例如:
細胞觀察需使用含血清的培養液;
組織切片需用多聚甲醛固定并低溫保存。
四、制備工藝兼容性
切片技術
生物組織需通過石蠟包埋、冷凍切片等方法制備薄片,礦物需用金剛石線鋸切割。例如:
腦組織切片需經脫水、透明、浸蠟等步驟;
鉆石需用激光切割并拋光至鏡面。
染色與標記
樣品需通過染色或熒光標記突出目標結構。例如:
DNA觀察需用DAPI染色;
蛋白質定位需用免疫熒光標記。
導電處理(反射光模式)
非導電樣品(如陶瓷、塑料)需噴鍍金、碳等導電膜,避免電子束充電效應。例如:
聚合物需用濺射儀鍍10納米厚金層;
陶瓷需用石墨涂層增強導電性。
五、環境適應性要求
溫度穩定性
樣品需在觀察過程中保持形態穩定,避免熱脹冷縮導致變形。例如:
高分子材料需在恒溫箱中平衡至室溫;
金屬熱疲勞觀察需控制加熱速率。
濕度控制
吸濕性樣品需在干燥環境中制備和觀察,避免水汽干擾。例如:
鹽類晶體需在干燥皿中保存;
紙張纖維觀察需用硅膠干燥劑除濕。
光照耐受性
光敏樣品需避免長時間曝光導致褪色或分解。例如:
熒光染料需用遮光載玻片封裝;
感光乳劑需在暗室中處理。
六、操作安全與規范
毒性控制
有毒樣品(如重金屬化合物、放射性物質)需在通風櫥內處理,并佩戴防護裝備。例如:
砷化物需用聚乙烯手套操作;
鈾礦石需在鉛玻璃屏蔽下觀察。
生物安全
病原微生物樣品需在生物安全柜內操作,并遵循滅菌程序。例如:
病毒顆粒需用戊二醛固定;
細菌涂片需火焰滅菌。
廢棄物處理
化學廢液、尖銳物等需分類收集并交由專業機構處理。例如:
含鉻廢液需中和后排放;
蓋玻片需用碎紙機破碎后回收。